按照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为确保我校云南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(以下简称春季招生)录取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按时、顺利地完成,特制定本章程。 (一)学校全称: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(二)学校代码:12971 (三)办学性质:公办 (四)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 (五)学习形式:全日制 (六)学制:三年 (七)办学地址: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号、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小龙潭村67号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招生政策,决定春季招生工作重大事项。为确保考试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,负责全程监察春季招生录取工作。 通过2026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普高毕业生,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春季招生考试报名和考试的,均可报考我校高职春季招生专业。 (一)学费:按云发改收费〔2004〕536号文件,专业代码“41”开头的农林牧渔大类4500元/生/学年;除农林牧渔大类以外的其它专业,5000元/生/学年。 (二)住宿费:按云计收费〔2002〕799号文件,学生公寓四人间1000元/生/学年、六人间800元/生/学年。 报名参加春季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州、市、县、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,否则不能参加录取。 (一)2026年春季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。我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,以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原则,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。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,对服从专业调剂者,调到缺额专业录取;对不服从调剂者,作退档处理。 (二)录取通知书:2026年5月10日前,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。我校于2026年8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、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后,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。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(专)科阶段建立了奖、助、贷、减、免、补、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。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、“绿色通道”、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,激励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。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结合学校人才培养、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,统筹考虑省(区、市)生源情况、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、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、历年计划因素,综合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。 (一)我校深入实施阳光招生,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促进教育公平,接收考生、家长、社会监督。 (二)招生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方式: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督科:0877-2990551。 (三)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。 通讯地址: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号 邮编:653106 咨询电话: 0877-2990142(专业相关问题咨询) 0877-2990071(招生相关问题咨询) 传真:0877-2991214 监督电话:0877-2990551 网址:http://www.yxnzy.net/zsjy/ 邮箱:yxnzyzjc2019@126.com 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,学制为三年;学历证书与2026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,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。 (一)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;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,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。 (二)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
2026年3月25日